2024年1月3日,張家口弘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河北省環保廳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污染影響類)》、《張家口弘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礦山廢渣綜合利用項目(二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批復、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等要求,組織召開了張家口弘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礦山廢渣綜合利用項目(二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組成驗收組,驗收組實地踏勘了項目現場,聽取了各單位的匯報,審閱有關資料并充分討論審議后,認為該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總體已按環評文件及批復的要求落實,未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總體符合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要求,驗收合格,F予以公示。
公示內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驗收意見(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31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驗收報告
驗收意見